2023年北京建筑大學第二批公開招聘公告

2023-04-22 14:46:38閱讀()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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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學是北京市和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yǎng)計劃”試點高校和北京市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先進高校,是一所具有鮮明建筑特色、以工為主的多科性大學,是“北京城市規(guī)劃、建設、管理的人才培養(yǎng)基地和科技服務基地”“北京應對氣候變化研究和人才培養(yǎng)基地”和“國家建筑遺產保護研究和人才培養(yǎng)基地”,是北京地區(qū)唯一一所建筑類高等學校。

學?,F(xiàn)有11個學院和1個基礎教學單位。現(xiàn)有41個本科專業(yè),其中國家級一流專業(yè)建設點17個,國家級特色專業(yè)3個,北京高校重點建設一流專業(yè)2個,北京市級一流專業(yè)建設點15個,北京市特色專業(yè)7個;擁有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2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2個(建筑學、土木工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4個,專業(yè)學位類別碩士學位授權點10個;擁有北京高校高精尖學科3個(建筑學、土木工程、測繪科學與技術);學校“工程學”“環(huán)境/生態(tài)學”先后進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學校現(xiàn)有教職工1187人,其中專任教師842人(含實驗教輔人員),具有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人員231人。省部級及以上人才130人次,其中包括國家級人才14人次。

2016年5月,學校“未來城市設計高精尖創(chuàng)新中心”獲批“北京高等學校高精尖創(chuàng)新中心”。學校擁有北京節(jié)能減排與城鄉(xiāng)可持續(xù)發(fā)展省部共建國家協(xié)同創(chuàng)新中心、城市雨水系統(tǒng)與水環(huán)境教育部重點實驗室等省部級及以上科研平臺28個。

根據(jù)《北京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fā)〔2010〕10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內人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忠誠黨的教育事業(yè),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師德師風優(yōu)良,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身心健康。

(三)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

(四)年齡以報名截止時間為準。

(五)其他要求:

1.非京籍人員符合北京市進京落戶條件。

2.留學回國人員須符合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規(guī)定的在京就業(yè)落戶要求。

3.社會人員須具有北京市戶籍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進的相關要求和條件。

二、招聘崗位類型及具體要求

(一)崗位類型

教學科研機構(平臺)教師崗:領軍人才、學科負責人、專任教師、師資博士后;

其他崗位:專職輔導員、輔導員兼教務員。

(二)具體崗位及要求

詳見附件。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應聘報名

1. 所有應聘人員請登陸北京建筑大學人才招聘平臺(http://zp.ehall.bucea.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在線投遞簡歷,并選擇所應聘的崗位。每人限報1個,所填信息要求真實、完整、準確。

2. 報名截止日期:2023年5月7日。

(二)審查資格和初選

學校依據(jù)北京市相關政策要求及崗位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及初選。

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如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時,按符合要求的實際情況操作)確定擬進行綜合考核人選。

學校通知通過初選的應聘人員,未通過者不另行通知。

(三)心理測試

所有通過初選的人員須在規(guī)定日期前參加線上心理測試。

(四)組織實施考核

1.應聘教學科研機構(平臺)教師崗及師資博士后崗位。

用人單位組織進行面試、教學能力、學術能力等綜合考察,原則上教學能力考核成績不低于75分且綜合考察良好以上者為合格,對合格者進行綜合排序,按照1:2的比例確定進入學校層面綜合考核的人選名單。

學校成立校級人才招聘考核組,對各用人單位提交的教學科研機構(平臺)教師崗(領軍人才、學科負責人、專任教師、師資博士后)進行面試和綜合考察。根據(jù)面試和綜合考察成績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確定人員名單,提請學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會審議。原則上面試考察成績不得低于75分。

2.應聘其他崗位。

學校組織進行筆試、面試等綜合考察工作。按照1:5的比例確定筆試人員;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時按實際入圍人員進行面試,原則上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5分。

總成績按照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總成績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確定人員名單,提請學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會審議。

(五)確定并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學校綜合考察、復審擬推薦人選后,報經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校長辦公會和黨委常委會審議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按要求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六)體檢

擬聘人員在學校規(guī)定時間內,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進行體檢,并提交學校體檢報告。

(七)正式聘用

在規(guī)定日期內,擬聘人員按照聘用要求和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

未能按照規(guī)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應聘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四、工作條件和個人待遇

(一)薪酬待遇

學校提供有競爭力的、有發(fā)展空間的薪酬待遇體系。被聘用人員工資、福利等待遇按照國家和北京市事業(yè)單位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領軍人才、學科負責人按照學校相關文件執(zhí)行。

2.專任教師、師資博士后崗位年薪約30萬元/年,專職輔導員等其他崗位約25萬元/年。

(二)其他福利

1.符合北京市和學校落戶政策的人員,可申請落我校集體戶口。

2.推薦子女就讀北京建筑大學附屬小學(西城區(qū))、北京建筑大學附屬中學。

五、需說明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于本次公開招聘的全過程,應聘者應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如發(fā)現(xiàn)證明材料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或未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及相關材料,一經發(fā)現(xiàn),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已聘用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二)應聘人員應按學校規(guī)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資格審查、體檢、聘用合同或協(xié)議書簽訂及入職報到等工作。因應聘者本人原因,未能按照規(guī)定時限和要求完成,影響聘用手續(xù)辦理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對受到過刑事處罰、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參加過非法組織或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師德失范問題處理的人員不予聘用;對已聘用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四)從資格審核到招聘工作結束,應聘人員應保證所留電話號碼聯(lián)系暢通,因電話聯(lián)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報名結束后,我校僅通知通過初選的應聘人員進行下一步流程,未接到通知則說明初選未通過。

(六)此招聘公告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和我校官網上發(fā)布的為準,其他任何平臺和媒體的轉載均不代表我校。

六、聯(lián)系方式

(一)關于公開招聘崗位職責、招聘條件、學科專業(yè)等設崗問題咨詢各設崗機構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方式見崗位匯總表。

(二)關于公開招聘組織程序、公開招聘申報系統(tǒng)問題咨詢學校人力資源處。

聯(lián)系電話:010-61209188

聯(lián) 系 人:師老師 陳老師

附件:北京建筑大學2023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崗位信息

北京建筑大學

2023年4月17日

附件:

1.北京建筑大學2023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崗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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